相关问答
1、结婚给付彩礼只是民间习俗,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可以自由决定的。 2、当事人请求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己分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过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退。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1、结婚给付彩礼只是民间习俗,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可以自由决定的。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