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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么受伤的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本人现代理一个案件,与伤残等级无关主要赔偿数额为假肢费,假肢部分请求额为93万元。鉴于法律对于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无具体规定,故起诉、判决差别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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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右大腿中下截肢,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能评上四级伤残的。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四级:13)一侧膝以上缺失;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通常都会涉及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在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致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由他人对其生活进行照料而向护理人员支付的费用。护理费应当分为住院期间的护理、出院后的护理和定残后的护理。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21条,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再根据“损失填补”的原则,只要受害人因伤需要由他人护理,均需赔偿护理费。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应受到赔偿已毋庸置疑,但许多人在主张赔偿时往往忽略了出院后的护理和定残后的护理,而有时这部分的费用还挻大,如果没得到赔偿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要提醒一下的是,受害人最好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出院后或定残后需要护理,否则,比如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通常只赔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另外,关于护理费标准的计算,同样根据上述条款,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的损失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工伤、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有不同的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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