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 2、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
(1)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2)受理的,发行受理通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 (2)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不通过的,发放不予核准通知书。 (4)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赋码后,打印核准通知书。 (6)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 (7)进行双告知。 (8)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照。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应到拟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相应文件表格,并按照其要求和流程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料一般为: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1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7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