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理赔。在学校买的应该是学生险,保险期间是一年。学生保险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办的业务,属于经济合同行为。责任广泛,学生保险承担意外身故、残...
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专门针对学生团体设立的险种,主要保险的主题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只要在保险的存续期间,学生遭受意外状况而使身体受到伤害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不过学校给学生交的意外险即学平险,一般包括普通意外、交通意外和意外医疗,这些都是在学校的伤害,当然不包括在学校以外发生的意外伤害。
学生在校外受伤,学校保险需要赔偿。因为学校给学生买的保险一般是学平险,学平险是针对未成年学生的一种低保费、高保障的特殊险种,最大的特点是价格便宜,保障程度和范围较大,被保险人只需交纳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学生即使在校外受伤,也可以获得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6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1,968人已浏览
1,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