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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生子孩子归谁的抚养权问题,一般由双方父母协商决定。 2、原则上,孩子处于哺乳期,抚养权归母亲,有协商归父亲也可以;孩子满八周岁以上,...
一,婚姻无效与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关系。二,归谁抚养要看谁的条件更好一些,更有利孩子的成长的生活为原则。三,如果一方自己都顾不住,那就最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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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三)具体规定: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上文中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三点。由于我国不保护同居关系,因此此时虽然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也实际生育了子女,但也不能算作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各自的利益也是不会受到保护的。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2岁以上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抚养婴儿,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3、在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抚养等情况下,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4、父母双方协议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准予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内婴儿随父方生活,仅有父母双方协议还不够,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并且还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或由双方协议确认。这样规定,更有利于对哺乳期婴儿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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