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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如果其已经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没有补偿,但是当事人之间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尚未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哺乳期员工一般不可以被辞退,但有下列情形的则除外:该员工不符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录取条件;严重违纪的;以欺诈方式来签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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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退(离)休职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市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征得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的退(离)休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聘用待遇、工作内容和双方其他的责任、义务、权利等,然后,送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年,期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外地单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先征得退(离)休职工的原单位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然后送交受聘的退(离)休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可收取一次性10元的介绍手续费。外地单位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期满需要续用的,应重新申请办理聘用手续。”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47条向工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应按其在该单位工作的年数计算,并应每到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月工资的一半计算。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根据规定双倍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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