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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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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1、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逃逸的时候,根据管辖的地方和当时道路交通的情况,最快制定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预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逃逸案件的时候,会先听取当事人的描述,在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这些线索,启动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之中,交通管理部门会调取监控,在监控里查找犯罪嫌疑人逃亡的方向和路线,派出交警和公安进行拦截和追查。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一些发生在偏远地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也说不清楚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也没有监控可以查询的时候。可以发布公告向社会征求线索,公告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可疑信息,具体的内容是在什么时间段什么地点发生了交通事故,初步判断交通事故车辆逃离的信息,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并提供有奖举报的方式,收集破案的线索。 3、案发当地的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于嫌疑人的逃离有初步的判断的时候,可以请求上一级的公馆交通管理部门在嫌疑犯可能经过的地方设置交通路障并安排交警进行排查。当发现交通肇事逃离车辆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予以拘留。发生事故案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人信息的时候,要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犯罪嫌疑人的地点办理移交手续。 4、刑法里第133条的法律法规说明,当事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是重伤的(也可以是造成他人财产重大损害),可以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对于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有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7年以下或者是3年以上看到有期徒刑。 5、所以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不要肇事逃逸,如果逃逸了之后,会加重处罚。而交通肇事者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因为害怕担责而逃跑,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可以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县级以上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发生了肇事逃离的,可以直接发布通缉命令。如果不是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公安机关需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发布命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报警; 2、通知保险公司; 3、交警到场进行现场勘验、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4、需要鉴定检测时,扣留车辆; 5、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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