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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
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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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立案标准: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环境污染罪是指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具体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上要求故意,客体为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如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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