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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醉驾指的是行为人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驾的,会吊销驾驶证,处15日拘留,并罚款,依法追究刑...
醉驾指的是行为人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驾的,会吊销驾驶证,处15日拘留,并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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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公诉不会通知单位,且检察院在提出公诉请求的时候也不会通知被告人、或者是其辩护人。若法院受理了检察院提出的醉酒驾驶的公诉案件,则需要在开庭的前十日,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正常情况下是不存在承担责任问题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拘传,但如果在拘传调查后,发现不涉嫌犯罪,或虽涉嫌犯罪,但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即应依法将当事人释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六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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