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成立集团公司的利弊

2024-09-15
《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