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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到两岁离婚一般是归母亲,不适宜由母亲抚养的除外。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适宜由母亲...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一般是不予退还的,除非男方能够证明给付彩礼给自己造成生活困难。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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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1岁不到,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 现在请问你是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请问你现在是下决心要离婚吗?如果你自己和对方打不成协议的话这边也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介入进行谈判的,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我们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问题。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经济条件、孩子年龄等等)孩子2周岁以下,原则判决给母亲抚养。特殊情况若女方有法律规定的传染病,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判给男方抚养。《婚姻法》没有两周岁的限定。只有哺乳期随母亲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3)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可以协议随父亲生活。这种协议必须有利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是双发的权利,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即便双方已经离婚,但是孩子是双方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时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自身需求,以及家长的经济条件决定的,每个人的条件都不一样。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离婚后一般随母方生活。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主要按照该意见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以准许的。在下列四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归由男方抚养:1、当双方协议未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男方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4、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女方在监狱服刑等情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是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最终的一个考量标准。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一起生活,法律规定也是考虑到孩子太小,对母亲的依赖性比较大,随母亲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比较有利。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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