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电子招标投标的其他活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售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及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政府为社会提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的场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及时发布场内招标信息,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规范化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影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活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视其情节轻重,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标底的;(二)泄露投标人商业秘密的;(三)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的;(四)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依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可以依法取得劳务报酬。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客观、公正地评标;(二)对评标项目保密;(三)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得与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四)除依法取得劳务报酬外,不得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五)对本人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七)对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5人已浏览
1,995人已浏览
3,956人已浏览
1,7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