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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在英美法系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在mainlandChina法系被称为股东直接责任,是指为了防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保...
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正是弥补了单纯法人人格确认制度的固有缺陷,有效防范了债务人利用法人独立人格,逃避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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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要求股东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第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当他人控制和操纵公司时,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忽视法人独立性格,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纵者的法律责任。不是对法人制度的否定,而是对法人人格的严格遵守。法人人格否认制作为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手段,有效地维持了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是法人制度的补充和升华。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维护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正义。第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是法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就像自然人独立人格一样,除了自然死亡之外,还有宣告死亡制度,法人独立人格除了消灭制度之外,还有否认制度,法人人人格否认制度,弥补了法人人人格确认制度的缺陷,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的特性,逃避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使法律从形式上公平合理走向实质上的公平合理,极大地丰富了公司法人理论。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思是指为阻止对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行为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这是对公司独立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公司,实际上已是被人控制、失去自主性、徒具公司外壳的公司。其构成要件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从你的来信可见,甲公司在借款前即已经停止经营,借款后甚至连工商年检都不参加,其行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因此你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的股东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思是指为阻止对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行为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这是对公司独立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公司,实际上已是被人控制、失去自主性、徒具公司外壳的公司。其构成要件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从你的来信可见,甲公司在借款前即已经停止经营,借款后甚至连工商年检都不参加,其行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因此你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的股东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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