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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的赔偿金需要把以下费用加起来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 2、可报销的医疗费和康复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
关于工伤鉴定伤残十级司法鉴定的有关内容,司法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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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估计是十级,具体以鉴定结论为准。基于工伤案件专业性强,而且事实细节就完全可能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成千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同时,经办案件的某些当事人为了节省少量的律师费,经常在律师介入前不知获赔数额,无意识地做出了较大获赔数额的让步,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律师也只有在了解了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专业的判断,给出专业的处理建议。否则,任何假设都可能导致案件朝向不利于受害方的方向转移,错过了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而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另外,工伤案件往往伴随除了工伤赔偿之外的员工其他权益的损害,所以只有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才能充分求偿。现实中大多数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只知道向用人单位求偿工伤赔偿而不知不觉中放弃了其他权益的求偿。
一、伤残鉴定等级是由鉴定部门鉴定出来的,赔偿标准是以鉴定出来的等级来进行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二、伤残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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