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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股东都是股东大会的组成人员。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此时需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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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通知股东,一般来说是要提前20天发书面的通知的,而且要是没有通知到位的话,可能会出现没有什么股东到场,但是这个不是我们的责任了一般来说不是我们的责任。 2、临时的那个股东大会的话,一般就是要提前15天告知股东,要给股东一个准备的时间吧,毕竟股东那么多。反正最先的一定要通知我们的股东。 3、股东大会要有那个主持人,一般来说是我们的董事长,如果说我们的董事长不能出席的话,那也可以指定人开一般来说董事长不行,那就副董事长,再不行的话就从新选取一个当主持人。 4、一般来说召开的时间不能晚于6月30号,不得不说我们公司是每年都需要召开一次会议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好好的掌握这个时间的安排,不能错过这个时间。 5、如果有一些比较重要的股东不能出席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委托一个代理人出席,但是这个必须要写那个代理书,毕竟这个投票权,责任权利还是我们自己的,要转让必须要写这个。 6、如果公司亏损的很严重的话,或者就是我们的公司很多的股东要求要开的话,这个时候呢我们一般来说就是会召开那个临时的股东大会,而且必须要在两个月之内召开,所以要好好的准备。 7、股东大会中的股东有临时的提案权利。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 2、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 3、对所议事项的决定; 4、出席大会的股东签名。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1、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临时股东大会一般情况下由董事长主持。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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