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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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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你的事情,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害,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依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至于他们所说的,要求按照他们的要求来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意义在于:第一,使每一个体发生的工伤损害的承担由全社会负责;第二,能够对遭受工伤损害的劳动者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第三,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得到迅速的补偿成为可能。
1、医疗费、康复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来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3、辅助器具费,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按照地方标准计算。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7、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8、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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