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可能会的,建议与优先考虑偿还。罚金赔偿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积极缴纳罚金,视为积极改造,法院会在量刑上是会有减轻的考虑。如果不缴纳,...
根据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济犯罪可以分为很多种犯罪,那么其定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会各不相同。那么在其中,职务侵占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依据刑法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行贿罪,应依法定罪处罚。符合特定条件的,行贿1万元以上即构成行贿罪。最高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一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 第三条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四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五条 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的七日以内予以答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