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
过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在现实生活中,一般还有如下几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未办理法定手续,虽立下字据举行仪式,也得到群众的公认,但“过继”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符合如下条件,其非农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不能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因此,公有房屋使用权不得随意处置,不能通过赠与、转让等协议方式进行处分,公有房屋使用权需要流转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公有房屋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因此如果使用权人去世,只能按照规定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继续承租。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上文所提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首先公房属于国家的公共财产,不属于公民死后遗产继承的范围。夫妻双方离婚公房的继承问题,我国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另外大家在解决此类问题的时候,如果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49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