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 1、杭州市区内用人单位职工和在杭的省部属单位职工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申请。 2、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 1、杭州市区内用人单位职工和在杭的省部属单位职工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申请。 2、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补充说明】: 1、受伤职工前来领取鉴定结论的须出示本人合法身份证件。 2、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互相委托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问答 一、工伤治疗后什么时候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好?一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申请时间以实际治疗和康复情况为准。一般申请时候需提供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二、工伤认定完成后,要进行伤残等级认定,不知需备齐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可以个人申请吗? 【回复】:可以,工伤职员可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规定资料包含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一份、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伤治疗的原始病历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办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不知多久有结果?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工伤到劳动局找工伤科申请认定工伤。公司不配合的,收集证据。比如厂牌、工资条、劳动合同、打卡记录等,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请同事(事故目击者)写一份详细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配合其他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要求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