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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是该企业的股东,如果该公司对外有债务的话,按照公司法,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则由公司自行承担...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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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企业和企业的股东来承担。企业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些夫妇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企业进行经营和盈利,当然,胜败是兵家常事,也有一些企业对外欠债。那么如何分担这些债务呢?简而言之,这与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果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是企业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有外部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承担,夫妻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如遇双方经营开办个人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债,则此时的债务分担与有限公司不同。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入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有的,其债务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1、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2、属于一方经营,但债务属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属于共同债务。 3、属于一方经营,但是经营所得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应当属于共同债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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