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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混合过错,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混合过错,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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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混合过错,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在小区飙车,导致一死一伤,是为交通肇事罪,未必死刑。二:阻碍施救(任何人阻止任何人被施救都属谋杀),是为谋杀罪,死刑。三:伪装精神失常只能说是犯罪者的一种计策,目前好像还没有什么罪名,不过如果鉴定后并无精神病,也难逃死刑(个人觉得此女伪装的太假)。顺带一提,当众脱衣,只能说她有伤风化,中国没有有伤风化罪。
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所有制形式,也不是一种生产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不搞所有制歧视,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终结“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之争论;二是各种所有制企业相互持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发挥优势,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以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其他企业共同发展,以放大各种资本的带动力,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如广东省提出国有企业股份在50%以下的不再按国有企业管理,实际上是把相对控股的国有企业也推向市场,搞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并且提出国有股份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不设下线。还提出了在公共性国有企业实行“金股”的建议,即一票否决权等措施;三是对过去改革改制中混淆、淡化和漠视所有制的错误做法予以纠偏。如山东临矿集团过去曾搞过职工入股,在调动职工积极性以后,企业发展了,职工收入增加了,国有资产和职工的个人资产也增长了,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国有企业单方面改变了建立企业的初衷,平价收回职工股份,职工意见很大。这种情况必须予以纠正。同时,重申混合所有制,还在于对国有资本带动民营资本的观点予以纠正。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本质是一样的,双方都有选择是否参加的权利,也都有带动其他资本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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