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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
债的保全中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只是因为发生了债务人侵害债权才进而发生保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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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 2、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出质人和债务人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的行为。 3、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
虽然保证人的加入使其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债务人原本享有的抗辩权、代偿权和追偿权等,在保证人加入之后难以分清保证人是否也能享有。但是担保合同是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同时只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的签订即使债务人不知情,也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所以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是有效的。 一般来说,经过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在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而保证人的求偿权正是以这种委托合同为基础,即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在代替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之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该笔欠款。如保证人未经债务人的同意擅自担保,则不享有依据保证合同对债务人的求偿权,但在债务人受益的范围内享有不当得利的求偿权。 需要说明的是,未经债务人同意并不意味着对债务人的无偿赠送,根据民法上不当得利的规定,保证人还是有机会获得补偿的。因此在替他人作出担保并履行担保责任之后却不能获得债务人的补偿时,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如果求助于律师的话,在他们的专业帮助下对自己的利益帮助更大。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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