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孩子抚养费到底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孩子上大学后,需要负担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吗?年满18岁的子女还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如果您对这些问题存有疑问,不妨看看下面的文字。父亲停止支付抚养费,孩子起诉王某系王小某的生父,王小某的母亲赵某与王某于1991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王小某随父亲生活,但到王小某读小学时,王小某就回到母亲身边生活,王某也承担了部分抚养费到王小某高中毕业。2007年9月,王小某进入某技术学院就读,但王某认为王小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而且王小某在对待王某的态度上有所欠缺。王某每月仅有1160元的工资,重组新家庭后还需抚养一个13岁的儿子,其经济能力不能负担王小某继续学业,所以不再支付王小某在技术学院就读期间的生活教育费用。王小某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每年3000的费用。结果:孩子抚养费支付诉求未获法院认可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已另组成新家庭,还需抚养一个13岁的儿子,王小某要求王某每年支付3000元,王某确实难负担。王小某已满十八周岁并已完成高中学历,且并未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生活,此时王小某就无权要求父亲王某再支付教育费和生活费。遂判决驳回王小某诉讼请求。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那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
在原则上只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继续抚养子女,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不过如果在子女18周岁成年之后,尚在求学阶段,自己不具有独自生活的条件,同时父母又有能力继续抚养的,则还是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自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这里的规定理解,即使孩子已经成年满18周岁,但是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然有抚养义务,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从以上内容我们知道,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具备劳动能力的一方,即使暂时没有工作,也不能以没有工作为由而拒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