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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只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就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一般来说,儿童、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需要大专以上学历;申请高中、...
对于教师资格证外地户口报考问题,其实教师资格证对报考地的要求是 1)参加教资全国统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报考的考生,户籍或人事档案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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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是广东省户口,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前提是你要有工作在广东,也就是你的人事关系在广东也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5日举行。现将广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规定教师资格证报考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二)免考条件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改革的具体内容:1。提高学历要求:(1)大专学历只能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现在可以考初中教师资格证);(2)本科学历只能考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现在可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3)研究生学历可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按层次可以教高中、初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教初中、小学,小学教师资格证只能教小学。二、提高专业要求:教师资格证考试有学科水平,如初中数学、高中英语等。只有学习教师资格证相关学科的专业,才能考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只能考本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3、考试难度增加。现在教师资格证考试,考试单位规定通过率按比例计算。笔试30%-笔试通过后才能面试,面试通过率50%-笔试一次通过考试的考生15%。这一通过比例高于许多其他证书,会计初级、人力资源师、心理咨询师、计算机二级等考试单位核定的通过比例早已在10%左右。从2019年11月开始,教师资格证考试单位将进一步提高考试难度,降低通过率,提高教师选拔标准:笔试15%-笔试通过后才能面试,面试通过率50%-笔试通过一次考试的考生7、5%。4、改革过渡政策:老生老政策,2019年11月前参加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至少考过一科,按改革前新政策执行,未参加过考试或未通过任何考试的考生,按新政策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如下: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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