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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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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立案法院提供申请、财产线索和担保。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保全人和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请求保全金额或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信用证明,或者无需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债权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期限规定及其相关问题,在诉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耗。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是有时间限制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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