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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房屋产权调换的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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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
首先,你们在2005年6月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之后,有没有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产权调换的变更登记。如果有办理的话,那么你是这间门市的合法公示的所有人,环卫处当然无权查封拍卖。如果没有办理的话,那么建设科便还是该门市公示的所有人,环卫处作为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对此你作为真正的所有权人,只能向建设科要求赔偿。并且,如果调换当时你也存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过失的话,那么很遗憾你的赔偿请求也要打上些折扣。
房屋产权调换后的产权归谁应以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被拆迁房属于私有住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用共同财产结清了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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