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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结果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非常重要,可是社保局将工伤认定的结果下达到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手中以后,双方都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存在一定...
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提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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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庭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执行措施,但不得处分执行标的。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是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特定物的,报经院长批准,裁定对该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不是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的,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提出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标的物交还案外人。有时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一时难以确定,案外人已提供有效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坚持继续执行并提供有效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对于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企业与员工需协商一致。若企业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并降低劳动报酬,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将被视为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需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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