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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受限制的活动范围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相关标准,前交叉韧带断裂,至少可定为轻伤二级。导致侧方不稳的可定为重伤二级。一般是损伤后半年左右再做鉴定,这样损伤基本稳定了。致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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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原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不过,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9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直至达到退休年龄是办理退休,改发基本养老金;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由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交通事故前交叉韧带手术后能伤残鉴定到几级,要看对功能的影响有多大。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
膝关节韧带断了,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结合具体的治疗和恢复情况,约可以评上九级或者十级伤残的。十级: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九级: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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