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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完善,数据不完整,难以查账,或者因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采取的合理方法依法核定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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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额。即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对于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来说,按照以下税率规定进行征收: 1、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的且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2、核定征收(按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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