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可以:户口迁移必须要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卡)、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迁移户口需要的证明及资料,才能办理,不能用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办理该项; ...
应该开具户籍证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户籍证明只证明你的户口关系,虽在使用上与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却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的有效证件。当然,是否有效,也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咨询。因此,办理户口迁移,还得需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户籍证明只证明你的户籍关系。虽然在使用上与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是户口迁移的有效证明。当然,是否有效,也可以直接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因此,户口迁移需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在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可以,一般家庭户口是指常住居民户口,如果户口本遗失、毁损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706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