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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可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是公安机关,逮捕后,应当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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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基层普遍设有派出所,同时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密切相关,便于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规定》第87条、第8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具体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处理,即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对没收保证金的,经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应在7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被取保人逃跑的,向其家属、法定代理人等宣布并要求其签名或盖章。对拒绝签名盖章的,在没收决定书上注明。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在5日内要求复议,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经过规定期限后,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没收保证金,按规定上缴国库。保证人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如果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要将没收保证金、罚款的决定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决定机关。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退还,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由基层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具体执行。取保候审有两种形式:保证人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朋友。保证人应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保证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提出申请,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申请取保候审还可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行。保证金制度是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而确立的一种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不愿找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是人民币,并且因我国沿海地区和内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也有所不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申请取保候审,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否则其申请不能成立。 在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先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后根据案情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到公安侦查机关,由侦查机关最后决定,保证金多少就万把块,而且这个保证金到时会还给你的!一般到银行缴纳的,你保留好相关银行票据到时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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