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执行利率,实际是指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是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迟延履行利息适用的提出 由谁申请或需不需要申请等问题,应根据执行依据不同和申请人的主观意愿区别对待,法院执行机构持当事人申请与依职权采取相结合原则,以促进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因为《民诉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迟延履行利息接受者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所以区分情形处理。 二、迟延履行利息适用的审查 不按期履行原因划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情形,我认为:按履行能力可以划分客观上不能履行与主观上不能履行。 三、迟延履行利息清偿的顺序 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除非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