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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案件有审结期限规定,久拖不判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一、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
1、有可能在送达过程中,如果37天还没有放人的话,就是批捕了 2、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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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会遇到明明材料齐全,但偏偏到法院后,就是不给立案的情况,然而事情又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做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立案工作中存在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律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此,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先询问清楚不予立案的原因,并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保留法院恶意拖延立案的相关证据,及时向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多于本案书记员联系,了解情况,不了解情况,解决起来很被动。 2、如果法院依法延长的,你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3、但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指导职能,或者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监督职能。地方人大对法院有监督职能,甚至能责令他们重新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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