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罪行认定 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第二,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2012年5月28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992人已浏览
8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