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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并方案。 2、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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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公司合并是企业的结合,由两个以上的单个企业结合成为一个新的整体。参与公司合并的公司种类在我国未作限制,因此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参与合并。 公司合并的法定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在公司合并中采取哪一种形式,由参与合并的当事人自行选定。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于其中之后形成的合并,这种合并形式是一个公司存续,其他被吸收的公司消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这种合并形式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均归于消火,而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合并的主要程序为: 1.参与合并的公司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2.由参与合并的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处理债权债务事宜。 参与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程序:1。董事会应提出合并方案。二、公司股东大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三、报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需政府部门批准。四、签订合并协议。5、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放入公司供债权人查阅。6、通知。公告债权人和债权人的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三次。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设立新章程等。八、办理合并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分立程序:1。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分立方案类似于公司合并。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了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公司章程等相关问题外,还应妥善处理财产和债务分割问题。2、股东大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会议决议的形式决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计划时,特别是通过公司债务分担协议,即未来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确保分立方案的顺利实施,应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分立、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3、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公司财务和财产文件,分立时分割财产。为了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由董事会实施。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与公司合并必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本质上是一样的,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公告和程序:分立决议作出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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