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规定: (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什么1、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修改,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规定是什么?(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二、可参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年版)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工程测量规范gb.05.01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gb.10.01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07.01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06.01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06.01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10.01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07.011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合格怎么办?(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通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0人已浏览
2,683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