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由当事人住所...
办理公证委托书需自己亲自去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公证委托书需自己亲自去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1、房产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办。办理委托书公证时,要提交5种材料。分别是: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文本;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提交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二条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前款规定的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委托书在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没有原件提供复印件一般也可以); 3,授权委托书(A4纸大小,委托内容打印好); 4,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面签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不用前往)。根据《公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686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3,9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