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过程中,需要变更离婚诉讼请求的,需要在举证期限结束之前向法院提出,若超过举证期限提出,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新证据等出现新情况需要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超过举证期限则不可变更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超过举证期限你可以提出异议。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不能变更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法院允许,你也没办法。2、确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侵权的前提,没有确定是谁的权利,谈何侵他的权?但有时,并不一定要确权,因为在审理侵权案件时就已根据证据确定是否是对方的权利。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
反诉只能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不能增加被告。反诉中针对本诉事由和本诉当事人而提起的诉讼,只能限于本诉的范围。如果超过本诉当事人范围,需要另行提起诉讼解决,不在反诉中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这是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基本区别。如一人对数人实施加害行为,造成损害时,数人作为共同诉讼人分别向加害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正因为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而不是同一的,所以共同诉讼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对其中一个诉讼标的作出的判决,其效力也不及于其他的诉讼标的。 2.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 3.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具有独立性。因此普通共同诉讼,既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共同起诉。共同起诉的,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而当事人又同意合并审理的,就形成了普通共同诉讼。 4.法院对案件的合一审理与分别判决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因当事人合并进行诉讼,法院则对案件合并进行审理。所谓合并审理,是指将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置于同一空间和时间一并进行审理,即以同一个法庭,同一段时间完成调查、辩论,使共同诉讼人、对方当事人都一同完成诉讼行为。当然,合并审理只是审理行为的合并,而不是审理对象的合并,审理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不同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不尽相同,审理的对象也有所有不同,如此才能分别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做出正确的裁判。 人民法院对普通共同诉讼虽然是合并进行审理,但基于不同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各自独立的,各自享有不同的实体权利或承担不同的实体义务,因而应对不同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分别作判决。如此便于共同诉讼人各自决定是否行使上诉权,以及判决生效后是否行使申请执行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