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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上海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关于生二胎的年龄和间隔,上海方面表示没有限制。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是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根据上海市计生委文件,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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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政策于2014年3月1日实施。至于生二胎的年龄和间隔,上海表示没有限制。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是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或者,夫妻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另一方是独生子女。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上海生二胎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晚婚”界定:男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均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相关内容链接: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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