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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判刑以后,罚金是不交给监狱的,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的。...
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不缴纳的,就需要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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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这个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审判之后,法院会给当事人开一个关于缴纳罚金的明确票据,然后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罚金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所指定的银行或者部门去缴纳这个罚金,在当事人缴纳后,银行会给开据一个缴纳的回执单,当事人需要拿着银行的回执单再提交给受理案件的法院。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根据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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