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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签订协议补充;不能...
主债务履行期的确定需要参照相关规定。 对于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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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约定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不定期债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在合理期限内告知债务人,告知期限是债务履行期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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