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的行贿罪。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的,以贿赂论处。因为被勒索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贿赂。犯贿赂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者在被起诉前主动交待受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