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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
驾驶证实习期具体有12个月,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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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持ab4驾照年审期限由每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如果驾照没有扣分记录,可以免检。根据现行规定,a、b驾照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状况证明,每年参加一次考试。但根据公安部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条例》,只有a、b类别驾驶员必须参加年度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申报身体状况。在评分周期内未评分的驾驶员,免予当年的检查和身体状况申报。
B2实习期可以扣分,实习期内扣12分以下(不包括12分),实习期延长一年。实习期内扣12分,注销驾驶证。 1.延长实习期。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实习期内驾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实习期陪驾要求。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任何驾驶证的实习期都有12分。 驾驶证的实习期最新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3.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这点请注意了:a2实习期只能驾驶半挂车不能驾驶全挂车)。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5. a、b类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或累加(包括其他准驾车型)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注销的不是最高准驾车型记录的,按规定同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并限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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