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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何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了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技术来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1款...
对于何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了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技术来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1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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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和排他性,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特定客体如专利、商标等的独占权。因知识产权而形成的垄断地位以及因知识产权的行使而对竞争的限制,是基于法律的授权,是合法的。《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并不矛盾。《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都是激发人们的竞争性活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只是两者推动竞争的方式不同:本法是通过禁止限制竞争行为来推动竞争,因为这些行为能够损害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则是通过保护权利人的专有权,即以某些限制竞争的方式,激发人们在知识经济领域开展竞争。事实上,它们二者是互为条件,有着相同和平等的地位。但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它与其他的财产权一样,能够产生限制竞争的影响。因此,它与其它财产权一样,也应当受到本法的制约。为了维护竞争,法律不应当允许知识产权所有人因其合法的垄断地位而妨碍、限制或者歪曲市场的有效竞争。但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果超出法律对其专有权规定的范围而滥用其权利,以谋取或加强其垄断地位,排除、限制了竞争,应当受《反垄断法》的调整。
一般不正当竞争是否是侵权行为的事,正当防卫行为的主客观一致性原则,是我们认定正当防卫行为的基本指导原则,防卫行为只有在客观上具备法定的条件。主观上具有合法的目的,才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如果某一损害行为并不具备应有的防卫作用,这些行为就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是否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应视其主观方面有无过错而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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