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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报警之后,警察会根据欠条判断师傅存在法律依据,若果不存在法律依据,会给予犯罪嫌疑人应有的严厉处罚,并责令其删除所有具有威胁效应的文件·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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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专门针对“校园贷”的立法,我们可以参照法律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只有年利率不超过24%的利息,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超过这一标准的利息,高校校园贷诈骗都是无效的。 由此可见,校园贷实为高利贷
选报警,说明事情的原因,如果是被迫,不知情的话,可以由警察出面处理。学生与金融投资公司签订了校园贷款贷款合同,这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部分利息。也就是说,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利息协议过高,超出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学生需要偿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部分,超过的利息部分不能偿还。
1.加强学生校园不良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 (1)开展校园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拒绝校园贷、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班会,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网贷的危害性,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广泛开展拒绝校园网贷的宣传活动。各学院利用宣传图片和视频,让学生切实明白网络贷款带来的危害及困扰。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以“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的活动,让学生远离不良网络贷款,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拓宽帮扶渠道、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各学院要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认真了解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对其进行成长帮助、生活帮扶、就业帮带,从而杜绝贫困学生因生活困难而进行网络贷款。 2.构建多方防范长效机制。 (1)积极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带头作用,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2)做好全体学生的风险提示工作,让学生认清自身的消费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提醒学生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做贷款担保人。 (4)广泛利用校园网站、微博、微信、校园广播等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 (5)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的网贷信息,并对网贷学生进行督促、跟踪教育工作,增强网贷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诈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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