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的整顿,是在人民法院认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中止程序后,债务人为履行和解协议内容,达到振兴还债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提出的和解协议被债权人会议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谅解,和解协议生效,企业进入整顿期间,按法律规定,整顿期间最长不超过两年,在整顿期间,企业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以下规定: 一、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报告企业的整顿情况; 二、企业有企业法下列所列行为之一,部分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会议均有权申请终结整顿: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有以下所列行为之一: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 三、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有企业法所列下列情形之一,应裁定终止企业整顿,宣告其: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 3、有下列所列行为之一: 1)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企业整顿的流程如下: 1、有限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裁定后会宣告受理有限公司破产; 3、法院宣告后正式进入破产流程,法院会在宣告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完成清算后,会向法院递交清算报告申请破产流程终结; 5、法院经过审查后破产流程终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3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