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 2、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
1、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 2、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时效届满后再对账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主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函件,包括对账单、欠款单、确认书、询证函上签字或盖章的,也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债务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盖章被认定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实质是以该文件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为条件的。而对账单、欠款单、确认书、征询函本身只是对债务是否存在以及数额多少的确认,并非催收债务,故如上述文书无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则不能仅根据债务人主张上述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就认定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其补救的方法是获取有关证据,以证明此前曾发生过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而且中断前后间隔不超过3年,即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具体做法有: 1.要求债务方补开以前曾索要款的证明。该证明不一定必须由债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也无须其签字批准。只要是与债务方有关的人员,如单位前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一般会计人员或原业务经办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成年家庭成员等出具的证明均可。 2.寻觅其他可以证明以前曾经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文字资料。比如,本单位给上级或与双方有关的单位的文件中,曾提及对有关欠款进行索要,或债务人在与本单位的往来信函、电报中承认该项债务。这些文字材料只要间隔时间不超过3年,也可以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起死回生”。诉讼时效主要是针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一种期限要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若是权利人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后,他将丧失胜诉权。此时,提起诉讼的权利还是有的,不过因为诉讼时效的原因,在审查立案阶段法院会驳回起诉。而立案之后发现存在这一情况的话,往往也是会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张某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有四个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到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有因果关系; 4、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你收取的2万元是张某偿还给你的借款,没有因此获得利益,张某也没有受到损失。因此,你收取张某偿还的2万元不构成不当得利。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案中,你和张某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年,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你没有向张某主张权利,如果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会丧失胜诉权。但现在情况发生变化,张某在诉讼时效过后,自愿履行还债义务,该债务关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张某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