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将既遂犯罪部分和未遂犯罪部分分开来考虑量刑标准:既遂部分按照实际盗窃价值计算。未遂部分的数额,参照既遂犯罪的标准酌减。最后计算总的量刑标准。...
一般而言,分子将财产盗离被害人权利控制范围,就标志着控制并非法占有了财物,构成盗窃既遂。但控制范围的复杂性决定了盗窃既遂未遂的复杂性,实践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而言,分子将财产盗离被害人权利控制范围,就标志着控制并非法占有了财物,构成盗窃既遂。但控制范围的复杂性决定了盗窃既遂未遂的复杂性,实践中应加以区别对待。至于在无人监控或无特定控制区的室外,将财产移离原处即为既遂。其二应考虑被盗对象的特点。被盗财物的性质、重量、体积、形状等不同,盗窃分子行窃时控制财物的难易程度就会不同,因而认定既遂未遂的标准也可能不同。如窃取货币,一般只要窃离原处即为既遂,而其他财产,则要脱离一定控制范围才属既遂。一般来讲,如果是不能随身携带之物,应以窃出控制范围外为既遂,如果体积小、重量轻可随身携带的财物,只要窃离原处或携带身上,即可认定既遂。如行为人将办公室贵重轻便之物放到自己的包内,或隐藏于室内或室外他人不知之处,使原财产所有人失去控制而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即构成既遂。而对于体积大或沉重之物,只有将其移离于原物的有效控制区外,盗窃分子才能实际控制而成为既遂。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处罚方式:既遂和未遂分别达到盗窃罪不同量刑范围的,按照重处罚规定处罚;既遂和未遂达到同一量刑范围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界定。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