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集体低丘缓坡林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平均坡度低于25度的低丘缓坡林地原已自行开垦种植茶叶、果木、中草药、花卉和蔬菜的,按照园地征地补偿安置...
1、根据《物权法》第148条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分为两部分,一是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二是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水城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具体标准为: 1、水浇地每亩24840元、旱耕地每亩6400元,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 2、征收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 3、征收人工牧草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 4、征收未利用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20%执行,征收宅基地、打谷场按照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的所有建设土地和小屋区进行征收和征收,根据被征收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其标准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一般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