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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女职工的福利有哪些?1、产前检查。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单位应支付工资。二、产前工间休息。怀孕7个月以上...
生二孩女职工的福利有哪些: 1、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2、产前工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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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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